代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供应商
- 北京大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5810829367
- 总经理
- 余焰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6号院5号楼首城国际C座942
- 更新时间
- 2024-05-23 07:00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现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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