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供应商
- 北京大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5810829367
- 总经理
- 余焰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下甸甲3号院1号楼尚8国际广告园C座二层 C201
- 更新时间
- 2025-02-27 07:00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申请的有效期5年
新近政策变动:
2013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文)的规定,“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和“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项目已经取消:
一、原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但限于按照原许可证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受理有关连锁经营单位变更登记事项申请;原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条件的,可依法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出版物总发行资质;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条件的,可依法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