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544标准啤酒瓶检测,啤酒瓶国标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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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邦凯科技园
- 更新时间
- 2024-06-24 07:07
解析丨gb4544-2020《啤酒瓶》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啤酒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啤酒的玻璃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545玻璃瓶罐内应力试验方法
gb/t 4546 玻璃容器耐内压力试验方法
gb/t 4547 玻璃容器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4548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侵蚀性能测试方法及分级
gb/t 6552 玻璃容器抗机械冲击试验方法
gb/t 8452玻璃瓶罐垂直轴偏差试验方法
gb/t 9987玻璃瓶罐制造术语
gb/t 20858 玻璃容器用重量法测定容量试验方法
gb/t 22934 玻璃容器耐垂直负荷试验方法
gb/t 37855 玻璃容器26h126冠形瓶口尺寸
gb/t 37856 玻璃容器26h180冠形瓶口尺寸
3术语和定义
gb/t99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回收啤酒瓶 recyclebeer bottle
设计规定可重复多次灌装啤酒的啤酒瓶。
3.2 可回收新瓶 recyclenew botile
可交接验收、尚未灌装啤酒的可回收啤酒瓶。
3.3 可回收旧瓶 reeycleused bottle
已灌装过啤酒并可再次灌装啤酒的可回收啤酒瓶。
3.4 一次性瓶 non-recyclebottle
设计规定不可重复灌装啤酒的啤酒瓶。
4产品分类
4.1啤酒瓶按使用方式分为可回收啤酒瓶和一次性瓶。
4.2可回收啤酒瓶按使用状态又可分为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
5要 求
5.1 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5.2 规格尺寸
5.2.1满口容量满口容量允差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5.2.2 瓶 高
5.2.3 瓶身外径
5.2.4 垂直轴偏差
5.2.5可回收啤酒瓶的瓶身和瓶底厚度可回收啤酒瓶的瓶身和瓶底厚度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单位为毫米
5.2.6 同一瓶身厚薄比
不应大于2:1。
5.2.7 同一瓶底厚薄比
5.2.8 瓶口尺寸
冠形瓶口尺寸应符合gb/t37855或gb/t 37856的规定。
5.3 外 观
5.3.1 结 石
封合面上不应有结石。
其余部位不应有直径大于1.5mm的结石;直径0.3 mm~1.5 mm周围无裂纹的结石每瓶不多于2个。
5.3.2 裂 纹
不应有。
5.3.3 气 泡
不应有破气泡和表面气泡。
不应有直径大于3mm的气泡;直径为1mm~3 mm的气泡每瓶不多于3个;1 mm以下能目测的气泡,每平方厘米不多于5个。
5.3.4 瓶口缺陷
瓶口封合面上不应有影响密封性和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
瓶口还不应有飞刺、成形不良和错位。
5.3.5 内壁缺陷
瓶内壁不应有粘料、尖刺、玻璃搭丝、玻璃碎片。
5.3.6 合缝线和表面缺陷
不应有尖锐刺手的合缝线和明显的初形合缝线。
不应有严重明显的条纹、冷斑、污斑和其他严重影响外观的缺陷。
需要时,也可按供需双方确认的封样为准。
5.3.7 瓶底滚花
瓶底支撑面上应有滚花。
6试验方法
6.1 理化性能
6.1.1 垂直负荷强度
按gb/t 22934的规定进行,以2mm/min的推进速度增压。
6.1.2 耐内压力
按gb/t 4546的规定进行。
6.1.3抗热震性
按gb/t4547中通过性试验的规定进行。
6.1.4 抗冲击
按gb/t6552中通过性试验的规定进行,抗冲击试验时冲击点位于瓶身中部,并应避开合缝线。
6.1.5 内应力
按gb/t 1545的规定进行。
6.1.6 内表面耐水性
按gb/t 1548的规定进行。
6.2 规格尺寸
6.2.1 满口容量
按gb/t20858的规定进行.
6.2.2 瓶 高
用分度值为0.02mm的高度游标卡尺或测高装置测量
6.2.3 瓶身外径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量规或其他外径测量装管测量瓶身zui大外径处,同一横截面上的任一点均应符合变求。
6.2.4 垂直轴偏差
按gb/t 8452的规定进行.
6.2.5 瓶身、瓶底厚度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測厚仪测量.
6.2.6 同一瓶身厚薄比
按6.2.5在同一瓶身的任一横截面上测量zui大厚度和zui小厚度,其比值即为该短身的厚薄比
6.2.7 同一瓶底厚薄比
按6.2.5测量同一瓶底的zui大厚度和zui小厚度,其比值即为该瓶底的厚薄比。
6.2.8 瓶口尺寸
用分度值为0.02mm的专用通过式量规或卡尺测量。量规插入深度不小于3mm。
6.3 外观、标志
在非直射光线下,距离试样约为30cm处进行目溯,必要时辅以游标卡尺、专用量具、塞尺及10倍刻度放大镜进行测量。
7可回收新瓶和一次性瓶检验规则
7.1 产品交接验收应按gb/t2828.1规定的二次抽样方案进行。
7.2产品验收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提交验收批产品的接收质量限(aql.)、检验水平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7.3每批检验表4中的各个项目均需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由负责部门分析具体不合格情况后作出该批报废或整理后重新交验的决定。重新提交检验的产品若仍不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8可回收旧瓶检验规则
8.1啤酒生产企业应确保回收使用的啤酒瓶均为可回收啤酒瓶,并进行质量监控检验,不合格的可回收旧瓶不能使用。
8.2啤酒厂在回收旧瓶时首先应对可回收啤酒瓶进行外观初检。
8.3初检合格的可回收旧瓶在灌装时可分批使用。批次的确定可以是同一 天回收的同一规格的可回收旧瓶,或质量相近整理成垛的可回收旧瓶。
8.4可回收旧瓶在经过初检、清洗、在线检验后进入待灌装工序时,应对该批产品的部分理化性能和外观重缺陷进行质量监控。质量监控应按gb/t2828.1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检,试验方法按第6章规定进行。
8.5可回收旧瓶提交检验批的接收质量限(aql)、检验水平应符合表5的规定。检验表5所列各项目均应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表 5
9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9.1 标 志
每件产品应在瓶底以上20mm范围内标有专用标记“b",以表明是盛装啤酒的专用瓶,标记字体大小以2号印刷字体为准(字高×字宽约6mm×3mm)。同时应在该区域内标明生产企业、生产的年、季的标记。
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标上"nr"字样,字样以2号黑体为准(每字高×每字宽约6mm×3 mm,字间距约1.5mm)。
9.2 包装、运输、储存
9.2.1选用适当的包装,如托盘、塑箱、纸箱等。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包装材料应使产品保持清洁,并不易破碎。
9.2.2可回收新瓶和一次性瓶每件包装应附合格证或合格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检验人员姓名(代号),以及“易碎”“小心轻放”等字样。运输时应避免受潮、雨淋和剧烈震动。应轻搬轻放、不可倒置,不可任意坐、踏,严禁抛扔。
9.2.3储存处应干燥、通风、无雨雪侵袭,防止受潮。存放中避免与油类、酸碱类物质混放。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gb4544-2020《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新标准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代替gb4544-1996《啤酒瓶》,与之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删除产品理化性能分等要求;
2. 删除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不再建议啤酒瓶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而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3. 修改 理化性能,将原标准附录A的内容直接放入标准正文,将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并分别规定了理化性能指标,其中抗冲击指标按啤酒瓶的满口容量不同划分为两档,以鼓励啤酒瓶小型化;
4. 修改规格尺寸,不再单独规定640ml啤酒瓶的规格尺寸,只对可回收瓶瓶身和瓶底厚度的zui小值作了规定,同时规定了所有产品的规格尺寸允差;
5. 增加 垂直负荷强度的试验;
6. 增加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打上“nr”字样;
7. 增加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的内容。
新标准的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能适应目前行业发展的需求,与国外标准基本一致,部分技术指标优于国外标准。容量公差、瓶高公差、瓶身外径公差等规格尺寸指标等同采用现行有效的iso9058:2008,试验方法均采用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国际上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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