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强制实施内燃机油新规 统一海湾技术标准
近日,阿曼苏丹国商业、工业和投资促进部(MoCIIP)正式宣布,将强制实施更新后的海湾标准组织技术法规 GSO 1785-1:2024《内燃机润滑油》。这一举措标志着阿曼在规范润滑油市场准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旨在通过统一的技术标准,进一步融入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
新规取代旧标,明确适用范围
此次发布的新规 GSO 1785-1:2024 将全面取代此前由部长第 285/2015 号决定强制执行的 GSO 1785:2013 版本。新法规的核心覆盖范围明确指向汽油和柴油发动机润滑油,且这些油品需依据美国石油学会(API)的标准进行分类。这一调整不仅与国际主流标准接轨,也反映了当前内燃机技术演进对润滑产品性能提出的更高要求。
对于所有经济运营商,包括制造商和进口商而言,合规已成为进入阿曼市场的硬性门槛。企业必须确保其产品在上市前完全符合更新后的技术要求,并通过阿曼规格与计量总局(DGSM)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这意味着,仅满足旧标已不再可行,企业需重新审视产品配方、检测流程及认证文件,以应对更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查。
过渡期明确,执行节点清晰
根据官方公告,新标准的强制实施日期定为 2026 年 9 月 1 日。在此日期之前,所有拟在阿曼市场销售的内燃机润滑油产品必须满足新规标准。这一相对充裕的过渡期为相关企业提供了调整窗口,但同时也要求企业提前布局,避免因临近截止日期而陷入被动。
此外,阿曼商业、工业和投资促进部特别指出,针对此类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需遵循部长第 190/2021 号决定发布的《符合性认证方案技术法规》。该方案并非一成不变,未来可能根据市场反馈和技术发展进行进一步更新。因此,企业不仅要关注当前的 GSO 标准,还需保持对阿曼相关配套法规动态的敏锐跟踪。
从行业背景来看,海湾地区近年来持续加强非关税壁垒的技术性管理,通过统一的海湾标准(GSO)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的同时,也提高了外部供应商的合规成本。对于中国润滑油企业而言,阿曼作为中东重要的能源消费国和工业基地,其市场规范程度的提升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符合高标准的产品将更容易获得当地经销商和终端用户的信任。
合规先行,布局中东市场
面对阿曼技术法规的更新,中国润滑油生产企业应主动适应变化,将合规性管理纳入出口战略的核心环节。建议企业尽早开展产品对标测试,确保 API 分类及性能指标完全符合 GSO 1785-1:2024 要求,并提前与阿曼当地认证机构或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沟通,熟悉合格评定流程。同时,建立法规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响应后续可能的政策微调,以稳健的姿态深耕阿曼及周边海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