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吉拉特裁决机构裁定电缆制造塔可获进项税抵扣

古吉拉特裁决机构裁定电缆制造塔可获进项税抵扣

印度古吉拉特邦裁决机构(Gujarat Authority for Advance Ruling, AAR)近日作出重要裁定,确认阿帕尔工业有限公司(Apar Industries Ltd.)在为其制造设施搭建连续悬链硫化(Continuous Catenary Vulcanisation, CCV)塔时,用于该塔的货物及投入服务符合进项税抵扣(Input Tax Credit, ITC)资格。这一裁决为电缆制造业中关键生产基础设施的税务处理提供了明确指引。

由CGST成员维沙尔·M·拉达尼(Vishal M. Ladani)和SGST成员苏汉姆·罗伊(Subham Roy)组成的法庭小组,针对阿帕尔工业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作出了上述裁决。该机构在裁定书中指出,经过对CCV塔布局及不同层级工艺流程的详细审查,同意申请人的主张:由特种钢结构制成的CCV塔对于支撑和架设CCV生产线至关重要。

CCV塔被认定为关键生产系统而非普通建筑

申请方向裁决机构说明,其正在建立一个新的制造单元,专门生产高压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电缆。作为生产设置的一部分,公司计划安装CCV塔,认为这是制造工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申请人强调,该塔并非普通的民用建筑结构,而是专为支持硫化及连续电缆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而设计的垂直特种钢结构。

裁决机构指出,这种特种钢结构形式的CCV塔是整个绝缘电缆制造CCV机器线的关键且必要的结构支撑系统,它在维持支撑系统的结构完整性、稳定性、精度以及整体效率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因此,将其排除在“厂房和机械”定义之外是不合理的。

援引先例与官方通告确立抵扣合法性

在申请过程中,阿帕尔工业有限公司主张,现行法规并未限制对与建设相关的货物和服务申请进项税抵扣,并明确指出CCV塔应归类为《中央商品与服务税法》(CGST Act)下的“厂房和机械”。申请人援引了印度中央间接税收与关税委员会(CBIC)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的第219/13/2024-GST号通告。该通告澄清,用于光纤电缆网络的管道和人孔井可享受进项税抵扣。

此外,申请人还引用了古吉拉特邦裁决机构此前在凯伊工业有限公司(KEI Industries Ltd.)一案中的决定,该案涉及类似的CCV塔结构。裁决机构认为,如果为了传输系统而必需的支持基础设施可以获得进项税抵扣,那么支持绝缘电缆制造生产线的CCV塔也应享受同等待遇。

法庭进一步认定,关于“土地、建筑物或民用结构”在“厂房和机械”定义中的排除条款不适用于本案。因为CCV塔与制造工艺紧密相连,是生产流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于上述理由,古吉拉特邦AARZui终裁定,阿帕尔工业有限公司有权就其制造设施中CCV塔的建设与安装所投入的货物及服务申请进项税抵扣。

对于中国电缆及电气设备制造企业而言,这一案例凸显了在全球化布局中精准理解当地税务法规的重要性。随着印度对高端制造业基础设施支持的细化,中国企业若在当地设厂或进行技术合作,需密切关注此类关于“生产性资产”与“不动产”界定的税务裁决,以优化供应链成本结构并提升合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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