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进入页面后依次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3.进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界面,系统弹出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已阅读】。
4.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依次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表单选择界面。
【温馨提示】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以外,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均可享受。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为准,并随之更新。企业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基础信息表需选择“224 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若选“否”则无法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5.选择要填报的表单,这里需要勾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点击【下一步】进入填报报表界面。
6.在左侧报表列表选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7.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温馨提示】纳税人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选择填报不同行次,当纳税人使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或者使用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时,第3行、第7行、第16行、第19行、第23行、第28行等行次下的明细行次无需填报,上述行次不执行规定的表内计算关系。对于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在无形资产形成年度,第2行至第39行应包含当年度及以前年度为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研发支出;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和形成无形资产之后的年度,第2行至第39行不包含该项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
8.回到主表,在主表第22行及子行次中,核对享受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如需修改,需重新进入A107012表中修改。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