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公司狮岭镇营销服务部
  • 基本资料
  • 简介
  • 变更记录
  • 法人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公司狮岭镇营销服务部
    经营范围
    经营保险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440101000023258
    核准日期
    2015-02-16 00:00:00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陈重嘉
    成立时间
    2004年10月29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未公开
    父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公司狮岭镇营销服务部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人寿保险黄页
    中国人寿保险的管理人员
    名字职务
    陈重嘉负责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公司狮岭镇营销服务部,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的南大门羊城广州,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宝峰南路71号1001、1002、1003、1004房(仅限办公用途),我服务部主要提供经营保险业务;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中国人寿保险的工商变更记录
    营业期限变更2004-10-29 至2004-10-29 至 2015-03-192015-02-15
    经营范围经营保险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人寿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再保险;保险代理服务;保险资产管理;保险兼业代理;经公司授权,从事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载明险种的查勘理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14-12-12
    营业期限变更2004-10-29 至 2015-03-192004-10-29 至2014-08-19
    经营场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宝峰南路71号1001、1002、1003、1004房(仅限办公用途)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杨赤路14号一、二楼2014-08-19
    负责人变更陈重嘉卢振邦2014-05-19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再保险;保险代理服务;保险资产管理;保险兼业代理;经公司授权,从事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载明险种的查勘理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2014-05-19
    负责人变更卢振邦黄山2012-05-09
    经营范围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有效期至2010年08月12日止)。*2010-08-05
    自然人股东**********2009-09-15
    营业期限变更2004-10-29 至2004-10-29 至 2009-03-312009-09-15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2009-09-11
    负责人变更黄山江志威2008-07-16
    经营场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杨赤路14号一、二楼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杨赤路旧屋铺面26号楼三楼2008-07-16
    经营范围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有效期至2010年08月12日止)。*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有效期至2009年06月26日)。*2008-07-16
    营业期限变更从2004.10.29到2009.03.312008-07-16
    经营范围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有效期至2009年6月26日)。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手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可户的咨询、投诉;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有效期至2006年10月13日)。【凡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或项目除外】20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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