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城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运城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运城市有权批准单位批准,于2012年03月06日正式挂牌成立。 运城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在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工作,其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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