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木森林农村合作社,于2011年6月在市工商局注册,法人代表:杨峻,理事长:闵伟 该社现有社员66户,该社统一销售的农产品占成员农户总销售量的82%以上。2012年,成员农户人均收入11000元/年,高于非成员农户的186%。 合作社成立后,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示范章程》建立了社员管理规范、股金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社员管社的作用。合作社在制度运行中坚持民主理财,健全财务账目,设立成员账户,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合理核算盈余分配,即:合作社盈余总额的15%提取盈余公积金,62%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返还给社员,23%按社员入股金额返还给社员,规范盈余分配。合作社在规范建设的基础上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狠抓规范运作,实行统一收购,统一种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产品销售四个方面的统一,立志于发展自身经济让新疆特产走出新疆走向世界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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