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文物管理所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昆山市文物管理所
    主营产品
    依法实施全市范围内的文物的保护管理。
    经营范围
    参与拟定文物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措施和文物工作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保护和指导修缮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监管文物市场、文物游览场所和文物征集、鉴定工作,监管和指导各类博物馆业务工作;参与审核报批文物修缮和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项目及方案;为具有重要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组织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文物分布密集的村镇申报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及世界文化遗产,并开展动态监测;参与规划,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组织编制并上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监管和指导地下、水下埋藏文物的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面、地下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并管理普查登录系统;负责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营业执照
    123205834671760857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李崇凌
    成立时间
    1998年06月10日
    职员人数
    8人
    注册资本
    -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文物及文化保护黄页
    昆山市文物管理所,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园林之城,人间天堂苏州,昆山市前进中路183号8层,我管理所主要提供参与拟定文物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措施和文物工作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保护和指导修缮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监管文物市场、文物游览场所和文物征集、鉴定工作,监管和指导各类博物馆业务工作;参与审核报批文物修缮和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项目及方案;为具有重要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组织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文物分布密集的村镇申报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及世界文化遗产,并开展动态监测;参与规划,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组织编制并上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监管和指导地下、水下埋藏文物的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面、地下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并管理普查登录系统;负责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展开全文

    简称
    文物管理所
    联系电话
    0512-7554501
    联系人
    王金春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邮政编码
    215300
    管理所地址
    昆山市前进中路183号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