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影视艺术交流中心
  • 简介
  • 基本资料
  • 变更记录
  •     本中心是影视、动画艺术创意、拍摄、制作及发行,人才招聘、培训、交流及测评为一体的专业机构。主营业务:影视节目、动画制作及发行;职业介绍;提供人才信息咨询和服务;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为其招聘人才;接受个人委托,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组织与人才流动有关的培训;开展人才测评;影视广播器材批发、零售。服务范围:电影、电视剧制作及发行;电视艺术片、专题片、科教片、广告片、纪实资料片及MTV的策划编导、拍摄制作;电视片引进译制发行。二维、三维影视动画创意策划制作及衍生产品设计开发、三维影视工程动画。企业和个人形象设计;电视节目、大型活动、媒体销售策划;企业/产品宣传片制作、品牌形象整合推广。栏目策划制作、节目交流;图片摄影;音像制品制作。影视、动画、艺术、网络等高端专业人才培训交流;大型活动、商业演出策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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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名称
    沈阳影视艺术交流中心
    主营产品
    动漫项目策划 , 动漫项目策划
    经营范围
    影视节目、动画制作及发行;职业介绍;提供人才信息咨询和服务;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为其招聘人才;接受个人委托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组织与人才流动有关的培训;开展人才测评;影视广播器材批发、零售。
    营业执照
    2101021104581
    核准日期
    2007-02-05 00:00:00
    经营状态
    在业
    注销时间
    2011-11-27 00:00:00
    法人代表
    曹丽芬
    成立时间
    2005年12月09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3 万人民币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影视节目制作公司
    影视艺术交流中心的工商变更记录
    经营范围变更 电视专题片制作、节目发行;职业介绍;提供人才信息和咨询服务;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为其招聘人才;接受个人委托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开展与人才流动有关的培训;开展人才测评;影视、广播器材批发、零售。影视节目、动画制作及发行;职业介绍;提供人才信息咨询和服务;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为其招聘人才;接受个人委托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组织与人才流动有关的培训;开展人才测评;影视广播器材批发、零售。2007-02-05
    负责人变更 杨桂臣曹丽芬2007-02-05
    名称变更 沈阳市影视艺术交流中心沈阳影视艺术交流中心2007-02-05
    简称
    影视艺术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
    86-024-62578898
    联系人
    未提供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中心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