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文化艺术中心录像厅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清流县文化艺术中心录像厅
    主营产品
    播放录像
    经营范围
    经国家审核批准播放的录像带(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凡涉及前置审批的在前置审批的范围、时效内经营)
    营业执照
    3504231800073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杨朝斌
    成立时间
    1989年10月26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电影放映业黄页
    清流县文化艺术中心录像厅,办公室地址位于“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的三明,清流县龙津镇文化街,我单位主要提供经国家审核批准播放的录像带,
    简称
    文化艺术中心录像厅
    联系电话
    0598-5322853
    联系人
    未提供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邮政编码
    365300
    单位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文化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