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工厂污水 废气检测 排污许可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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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新基大道东1号(2号厂房)1楼自编102房
- 更新时间
- 2024-06-13 10:00
排污许可证简介
《排污许可证》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简称。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根据持证排污原则、按证排污原则,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工业废水:ph值、县浮物ss、codcr、cod5、氨氮、磷酸盐、石油类、色度、总砷、总铬、六价铬、铜、镍、镉、锌、铅、汞、总磷、氯化物、氟化物等。
工业废气:(粉尘、印刷、喷漆、喷涂、酸雾废气、注塑、重金属废气等)颗粒物、苯系物、总vocs、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硝酸雾、甲醛、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金属类(镍、铬、汞等)。
厂界噪声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4/26-200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
《工程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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