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了可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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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06-15 09:00
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发现有违《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局依法驳回其注册申请的行为。
商标被驳回原因汇总
● 商标名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若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也别提注册成商标了。此类商标的注册申请大概率会被商标局驳回。
● 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或相同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如果两个商标在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近似,容易让人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目前,申请商标的企业和个人越来越多,想申请注册商标可得抓紧啦!以后只会越来越难注册哦!
● 商标名含有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行业内的通用名称和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酒店、商标、啤酒等。一旦使用此类词语注册商标,很大概率会被商标局驳回。
此外,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过于简单,比如仅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no.3
商标被驳回后我们该怎么办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注意:如果收到的是《商标驳回通知书》的电子发文,则可自文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所以,即使商标被驳回,商标申请人也可通过商标驳回复审来“拯救”商标。
● 具体应对方法如下
先考虑要不要提出复审
01
在提出商标驳回复审之前,大家要先弄清楚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商标违反了禁止性条款,与他人商标近似或相同、含有通用名称等而被商标局驳回,即使提出复审,复审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如果商标是因为缺乏显著特征而被驳回,通过向商标局提交增强商标显著性的证据,复审成功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
如果复审,请准备好相关材料
02
商标申请人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纸质版的15日内(电子发文为30日内),如需复审,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复审所需材料:
①《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②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③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④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⑤复审申请书正文(理由书);
⑥复审申请书;
⑦商标使用证据等。
可向法院起诉
这两种权利打架的时候,实际上是保护“在先”的那个权利,即著作权或商标权谁先取得在先权利就先保护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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