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北京怎么注册不带区域名称的公司呢?
其实不带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须到总注册,或经过总批准或授权,方可注册。根据规定: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行政区划名称。
经总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
业;(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三)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
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
名作字号。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总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应当
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一)全国性公司;(二)国务院或
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总工商行政管理局规
定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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