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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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5-06 07:07

详细介绍

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但两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都会使消费者对产品产生直观的感受,那么当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发生冲突时应如何认定?


一、案情简介 

某葡萄酒厂为“中华文字及华表图形的组合”商标所有权人,四川泸州某酒厂擅自生产、销售印有“中华”字样的酒,某葡萄酒厂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泸州的酒厂。在庭审中泸州的酒厂提出其生产、销售的中华系列酒的外包装盒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不侵犯该葡萄酒厂的商标。

二、裁判结果 ..

一审法院认定泸州的酒厂构成商标侵权,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商标侵权的认定。

三、法律分析 

一个包装上往往含有生产者的商标,同时该包装设计是可以申请外观专利的。外观专利以及商标权都受法律保护,如果商标权和专利权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单位,必然产生冲突。

对于以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若该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日期先于该外观设计申请日期,则构成商标侵权。

对于已经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之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申请。

具体可来电咨询国瑞检测林生

外观设计专利的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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