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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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11 09:28

详细介绍

本文件是依据iso/tc207/sc1/wg5工作组专家在iso14001修订期间所取得的共识起草的,其目的是帮助使用者加深对2015版iso14001标准的理解。本文分成下述几部分:

针对新版标准的普通性问题

有关“术语和定义”的常见问题

有关条款的具体概念

术语“hls”和“附件sl”指的是:iso在2015年发布的第6版iso/iec导则第一部分规范性附件sl中用于管理体系标准(mss)的高阶结构,包括通用的术语、定义、标题和正文。

题针对新版标准的普通性问题

1.为什么对附录录sl中iso规定的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正文做了修改?

起草组为了将环境管理体系(ems)的特定要求添加到核心正文中,并在起草过程中继续符合附件sl的使用规则,起草组经协商后采用了一种整合的方案:即按照iso/tc207/sc1/wg5的工作原则,根据不同的主题,以灵活的方式将ems的具体要求加入到核心正文中。一些情况下,将ems的要求形成一个单独的句子或进行重点说明项;另外一些情况下将ems要求插入到附件sl所描述的通用正文或重点说明项中。

wg5关于起草正文的工作原则包括:

简单、清晰和可译性;

简洁并避免冗长;

易于标准的应用及保持灵活性;

可验证性;

与标准的其他要素相兼容。

在一些情况下,为保持适宜性,起草组对iso/iec导则第一部分规范性附件sl中的部分用词进行了替换。例如,在“策划、建立、实施、保持、控制和持续改进…”等词的使用上,起草组认为在iso14001:2015中一致地使用这些词语是重要的,但有必要在一些条款中做出调整,以准确表达条款的特定意图。例如,在条款6.1.1中,wg5采用了“建立、实施并保持过程”等词;而在条款8.1中使用的文字是“建立、实施、控制并保持”。

2.iso14001:2004中所?要求的程序发生了什么变化?

由于“程序”这个术语曾多被错误地视为“文件化程序”,所以在iso14001:2015标准中避免了使用“程序”这一术语。

除了对“过程”有要求的具体条款外,条款4.4要求“组织要建立其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条款a4.4明确指出“由组织决定需要建立过程的程度,以使人确信它们能按策划得到控制和实施,并实现期望的结果”。

条款a8.1运行策划和控制中,阐明了有各种不同的可确保过程有效并能实现期望结果的方法(见a)-f))。建立一个“程序”(即:为实施一个过程所规定的途径)就是这些方法之一(见d);另一种方法是建立一个“文件化的程序”(见f)。

条款7.5.1提到了标准的具体条款中所要求的文件化信息,以及组织认为实现其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所必需的其他文件化信息。

考虑到这些条款的规定,wg5重新评估了在2015版标准中要求建立“程序”的需求,同意在一些选定的条款中规定“过程”的要求,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这些过程进行文件化要求。这给组织提供了灵活性,组织可以决定是否需要按一种规定的方法(即“程序”)执行一个过程,是否采用规定的更加合适的运行控制方法,以及是否需要附加的文件化信息。

3.为什么没有关于变更管理的条款?

iso/tc207/sc1/wg5同意在标准要求中不增设“单独条款”或“子条款”来处理“变更管理”的问题。“变更管理”会在适当的子条款中得到处理,并且在附录a.1中给出了关于管理变更的解释。

4.么为什么iso14001有时使用“影响((effect)”有时使用“影响((impact))”?

iso/tc207/sc1/wg5认为:为““影响(effect))”一词用于“风险和机遇”的定义中,在标准的其他地方同时涵盖对组织的“(影响(effect))”和环境的“影响((effect))”。当专门涉及对环境的“影响(effect)”时,使用“environmental impact(环境影响)”一词。

5.短语“提升环境绩效”的含义是什么?

“提升环境绩效”的基本含义是:降低组织的不利环境影响(即:减少资源的使用,减少废气、废水及废物的排放等)或提升组织的有益影响(例如:对副产品进行再利用和再循环,保护土地等)。这个概念在iso14031中被称为“运行绩效”。iso/tc207/sc1/wg5希望保持附件sl与iso14031在环境管理体系改进概念上的一致性,并符合iso14001修订要求,但在选定的一些条款中强调重在改进运行绩效。因此,wg5一致同意在那些需特别强调的条款中使用短语“提升环境绩效”。

6.条款4.1、4.2和6.1的期望是什么?

标准先从概念上引导读者加深对“期望”的理解,然后对“期望”做出了更加具体的确定。例如:条款4.1和4.2的“期望”是对与组织有关的问题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的概念性理解。至于条款6.1,其目的是进行重要环境因素(6.1.2)和合规义务(6.1.3)的具体确定。按照“基于风险的思维”,条款6.1.1的目的是对与其他问题和要求相关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一个概念性的分析,而不是要求或期望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

7.新短语“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的含意是什么?

如附件a.3所述,短语“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包括为组织工作的人员和那些代表组织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的人员(例如:合同方)。它代替了前版iso14001标准中使用的短语“为其工作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员”和“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这一新短语的含义与前版标准并无实质性区别。

8.“ems的预期结果”是什么意思?

标准在条款1“范围”中介绍了“预期结果”的概念。并在附件a3中提供了进一步的解释。短语“预期结果”表示组织期望通过实施其环境管理体系达成的目的。低限度的三个“预期结果”包括:提升环境绩效,履行合规义务和实现环境目标。组织可以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设置更多的预期结果。例如,与其保护环境的承诺相一致,组织可以建立一个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预期结果。

9.条款3中的术语和定义是如何排序的?

按照iso/iec导则第二部分有关“术语和定义”的要求,“术语和定义”应当根据概念的分级依次列出(反映它们在标准中出现的顺序)。在iso14001:2015中,术语按主要条款的标题分组(即组织所处的环境、领导作用、策划等)。

iso/tc207/sc1/wg5决定在分组中按下列原则排序。

(1)专业术语尽可能排在通用术语之后;

(2)按术语在正文中出现的顺序排序。

wg5在标准后增加了“按字母顺序的术语索引”。在应用其他语言时,可以修改此排列顺序以反映其字母顺序。

10.为什么在iso14001的英文版本中使用“合规义务”,而在一些翻译稿中使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为了解决某些语言的翻译问题,iso/tc207/sc1/wg5决定在定义“合规义务”上增加许用术语“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起草iso14001:2015的非英语版本时,成员国机构应负责选择能够表达该定义含义的术语。

11.在iso14001环境管理和iso19600合合规管理中,术语“合规义务”?的使用有没有区别?

有区别。iso/tc207/sc1/wg5修改了这个术语的定义,增加了“注1”,以澄清在iso14001中“合规义务”于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那些要求。

12.iso14001对待组织的各种合规义务(如强制性要求、自愿要求等)?的应用是否相同?

相同。iso/tc207/sc1/wg5认为ems条款和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

a)强制性要求,如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求;

b)别无选择而必需遵守的义务,尽管严格讲它们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

母公司向子公司发出的指令,或公司发出给各部门的指令;

c)自愿性要求,例如:组织选择作出的承诺。

wg5无意在标准中对上述要求作出区分,即:不为每一类要求设立单独的条款(即“正式陈述”),也不为每一类要求作出重复规定。

13.什么是外包过程?

外包过程与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不同。在附录a的8.1条款中对外包过程的具体条件进行了说明。外包过程是“由满足下述所有条件的、由外部组织实施的过程或职能。

——在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之内;

——对于组织的运行是必需的;

——对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是必需的;

——组织保有符合要求的责任

——组织与外部供方存在一定关系,此时,相关方会认为该过程是由组织实施的。”

有关念条款的具体概念

14.条款4.1中“问题(issues)”的含义是什么?

“问题(issues)”是组织的重要议题,也是需要探讨和讨论的问题,或可能对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造成影响(无论是正面的或反面的)的变化着的情况

——环境状况,例如: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这些并不是与ems有关的唯一问题。

——问题可来自于非环境的外部和内部的课题,如金融、技术、治理等(见附录a.4.1中给出的示例)。

——“风险和机遇”不是问题(issues),“风险和机遇”来自于问题(issues)。

15.“组织宗旨”的?含义是什么?

条款4.1第一段中的“组织宗旨”是指组织为什么存在,以及它存在的原因。组织宗旨所涵盖的活动是组织存在的核心,宗旨往往反映在组织的愿景和使命中。

16.条款4.1和4.2的所期望的输出是什么?

这两个条款的输出是知识。这是对内部和外部问题(包括环境状况),以及有关的相关方的要求可能如何影响组织实现其ems预期结果的能力的一种概念性理解。这些知识被用于设计和改进ems的输入。

例如,这类知识作为输入的证据体现在组织ems的其他部分。一般认为4.1和4.2没有提出文件化信息的要求。由于每个组织的ems是独特的,在7.5.1中规定:一个组织可以自行决定,为实现其ems的有效性是否需要附加的文件化信息。

17.条款4.2的意图是什么?

条款4.2对组织而言是一个具有战略性和探索性的步骤,使其收集相关方的信息,以理解他们的有关需求和期望。iso/tc207/sc1/wg5认为,组织基于相关方要求的知识,在条款4.2中的“概念层面”确定其合规义务。这些要求的详细分析在条款6.1.3中进行。

在条款4.2中当提到相关方时,术语“要求”被“需求和期望”所替代。这样做是为了保持强制性的相关方要求(如法律或许可条件)和组织选择遵守(如合同协议)的要求之间的差异。组织有权决定如何对各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做出承诺,并有权决定在设计其ems时如何考虑这些需求和期望。

18.在确定ems的范围时,考虑条款4.1和4.2的意图是什么?

组织有权决定其ems的范围。它也有权决定4.1和4.2中识别出的哪些问题是需要在ems中优先处理的。条款4.3并不意味着组织必须处理所有问题。

此外,iso/tc207/sc1/wg5认为,考虑4.1和4.2的意图是要考虑合规义务(组织必须遵守或选择遵守的有关相关方的要求),而不必考虑所有相关方的要求。因此,这里用的术语是“考虑”,而不是“必须考虑”。

19.条款4.3确定ems的范围的意图是什么?

ems的“范围”包括将要应用iso14001要求的组织的职能、物理边界,以及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组织在确定ems的范围时,通常要考虑标准中列出的各项要点。

基于长期的共识,iso/tc207/sc1/wg5在2015版iso14001标准中确认并继续保留“允许组织分阶段实施ems的方案”。针对有些组织可能会有目的地“挑选”活动、产品和服务、故意排除那些具有重要环境因素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所引起的担心,标准增加了其范围应可为相关方获取的要求,以确保范围信息的透明度,并避免被相关方误解。

ems的范围和边界一经界定,就不允许将已确定范围内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排除在体系覆盖范围之外。虽然一个组织可以有权自由和灵活地确定其范围的边界,但其(ems)与iso14001:2015标准的符合性应当基于一个稳固的、可信的和可靠的环境管理体系。

与iso14001:2004中条款4.1要求“组织应…确定它将如何满足这些要求”的意图一致,iso14001:2015也保留了“组织有权自主决定它将如何满足其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概念,见附录a.4.3和a.4.4中的相关说明。

20.方针中承诺保护环境的意图是什么?

iso/tc207/sc1/wg5认为:

——其意图是有一个保护环境(“环境”所包含的意思见术语3.2.1的定义)的方针承诺。保护环境包括“污染预防”的概念,也将包括其他概念(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缓气候变化等)。

——保留强调“污染预防”。

——其意图是涵盖比“污染预防”更广泛的范围,包括积极的,主动的努力。

21.要求确定“风险和机遇”的意图是什么?

——“风险和机遇”比环境风险(即与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等有关的)的范畴更广,可来自于导致风险的其他非环境事项。

——“风险和机遇”并非都与ems有关,除非它们能够影响组织的宗旨和ems的预期输出。

——意图是确定并应对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的风险和机遇(即来自于4.1和4,2的“问题”,这些“问题”对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输出具有潜在的不利影响(风险)或有益影响(机遇),并将这些知识作为确定风险(威胁)和机遇优先项的输入之一)

——在标准中并未有规定性的风险管理过程的要求。

标准附录a6.1提供了关于风险和机遇的附加指南。

22.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准则的示例有什么??

环境准则(例如,毒性、持续时间和暴露的可能性)是组织用于评价环境因素的基本和低限度的准则。也可以使用其他的准则(例如,当只考虑环境准则时,某个环境因素可能并不重要,但是当考虑组织的其他问题(如:不合规的威胁,或有机会满足有关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时,此环境因素可能就具有优先性或被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的重要性)。但是,组织不应使用其他准则来降低基于其环境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等级。

23.确定风险和机遇、环境因素以及合规义务的过程是分开的,还是可?以合并在一起?

由组织决定其是否愿意对子条款6.1.1到6.1.4独立进行分析还是部分(或全部)结合起来进行分析。iso/tc207/sc1/wg5认为这并不意味着重要环境因素(6.1.2的输出)或合规义务(6.1.3的输出)必需经过第二个“筛选”步骤来确定需要在条款6.1.4中应对的“风险和机遇”。因为组织可用单独或结合的方式来确定与问题、重要环境因素以及合规义务相关的“风险和机遇”。新版标准要求组织策划一个过程,并保持必要程度的过程文件化信息(包括用于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以确信过程已按策划得到实施。然而,iso14001:2015确实要求过程的输出要形成文件。

24.条款4.1、4.2、6.1和8.1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条款4.1和4.2为组织提供了知识,用于在条款6.1中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重要环境因素(包括运用生命周期观点),以及合规义务。上述这些都是条款6.1.4和8.1的输入。条款8.1专注于运行控制的实施以满足6.1.4所识别的措施所需。

25.为什么在环境目标这一条款中将经营考虑去除了?

iso/tc207/sc1/wg5认为组织在条款6.1.4策划所采取的措施时有各种各样的选项。考虑到环境目标也适用于这些选项(如技术选项,等),因此经营的考虑就被移入到条款6.1.4中。

26.既然组织策划措施以应对其风险和机遇、合规义务和重要环境因素,标准要求组织建立环境目标了吗?

iso/tc207/sc1/wg5认为组织在策划条款6.1.4中所采取的措施时有各种各样的选择,但是至少应建立一项环境目标。

wg5认为建立环境目标时必须考虑重要环境因素、合规义务以及风险和机遇,但这并不意味着要重复确定哪些重要环境因素、合规义务以及风险和机遇需要一一应对(这些在条款6.1中已经确定了)。

27.为什么款条款7.4没有列出信息交流的内容?

本标准已将具体的信息交流要求放在了讨论该内容的相应条款中,所以在条款7.4中未重复包含信息交流内容。

28.条款8.1是是对外部供方的强制要求吗?

iso标准仅对采用本标准的组织提出了强制要求。条款8.重点强调的是组织通过其内部过程影响外部供方,而不是控制外部供方的过程。所使用的术语“外部供方”既包含了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也包含了外包过程的供应商,这与iso9001是一致的。

29.为什么iso14001包含了设计的新要求?

iso/tc207/sc1/wg5认为组织在运行策划和控制过程中应当考虑设计活动。因cnas-trc-013:2017为在设计活动阶段做出的重要决定可能会影响到产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的环境影响。

30.iso14001要求组织就其环境影响与其价值链中的所有人员进行沟通吗?

不是。组织享有在提供有关交付、使用和寿命结束期间潜在重大环境影响信息的灵活性,故标准保留了“考虑需求”的描述。

31.iso14001:2015是否删除了2004版中识别潜在紧急情况的要求?

未删除。wg5认为:将识别潜在紧急情况的要求放置在pdca模型中的策划阶段比在控制阶段被认为更合适,所以条款6.1.1包含了此项内容。

32.条款9.3d)4)中“审核结果”的信息是仅部指内部ems审核,还是包括内、部外部ems审核?(第即第1方、第第2方和第第3方审核)

条款9.2.2中使用的术语“审核”指的是由组织实施或者是代表组织实施的内部审核(与子条款的标题一致)。而条款9.3指的是包括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内部和外部的审核(即第一方审核、第二方审核和第3方审核)。

33.“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以提升环境绩效”的含义是什么?

iso/tc207/sc1/wg5认为体系改进的终目标是组织环境绩效的提升。wg5也认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也包含环境绩效的提升。在某些情况下,标准要求的目的主要是关注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标准要求的目的主要是关注环境绩效的提升。

因此wg5采用了以下描述:

就“持续改进”本身而言,其目的是既关注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也关注环境绩效的提升,没有其它特别含义。

术语“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仅指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

术语“提升环境绩效”,仅指环境绩效的提升。

术语“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以提高环境绩效”,其含义既强调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又强调环境绩效的提升,且重点强调的是绩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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