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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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认证
手机号
15021594806
联系人
卢小姐
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更新时间
2024-06-14 09:58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办公场地证明;

  (六)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影视许可证 广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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