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常见问题|上海

供应商
上海申壹城大数据科技中心业务部
认证
联系电话
18601739007
手机号
18601739007
经理
马德仪
所在地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B栋8楼
更新时间
2024-05-20 09:15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影视制作与发行必备的一个许可证。


想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需先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开具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户籍地限定,如遇公安部门要求我部门协助开具证明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没有户籍地限定,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开具亦可。如需我部门协助的,可向我中心索取“协助开具证明”格式文本。

问题:外资企业可以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吗?
解答: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常见问题,上海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