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申请办事指南
- 供应商
- 上海欣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21-50862528
- 手机号
- 18201850134
- 经理
- 郭老师
- 所在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商城路738号胜康廖氏大厦2509室
- 更新时间
- 2024-08-22 17:51
为帮助公司提高申请材料准确性,减少退回补正次数,节约审批用时,提升审批效率,提醒公司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履行变更手续前,注意如下事项:
一、使用各类承诺书模板时,请注意务必下载使用相应新版本,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前,请确认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已载明包括“经营电信业务”相关字样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
三、填写公司信息、人员信息、社保信息时,请仔细与营业执照、身份证、社保证明比对,确认填写无误。
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需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两部分,涉及多页时应确保截图完整。
五、申请材料被退回后,请认真查看退回意见并尽快补正提交材料。申请材料退回后超过30日未补正的,或提交五次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公司重新申请相应业务,系统将自动终止公司本次申请。
六、公司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申请过程中确需有信息变更,企业应及时撤销本次申请,变更信息后重新申请。如经核实,企业擅自变更导致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电信管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给予警告,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终不得超过50%。
(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三、申请材料
(一)中方投资者的有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情况的介绍;
(二)外方主要投资者的有关材料
1.公司登记证;
2.经营许可证和运营经验与良好业绩的证明;
3.过去3年的公司年报;
4.资信证明;
(三)外方其他投资者的材料
2.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四)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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