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注册流程及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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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联企北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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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18210119379
联系人
中创联企
所在地
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西区16号楼23层2305
更新时间
2023-10-06 08:20

详细介绍

中创联企(北京)管理有限公司

冯老师:

 

典当行的办理流程:
一、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二、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三、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变更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典当行变更申请(写明原股东结构和变更后新股东结构)。
二、典当行(原)股东会决议。
三、出让方股东会决议和受让方(增资方)股东会决议。
四、转让协议。
五、受让方(增资方)出资承诺(注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六、受让方(增资方)为法人,股东股权小应不低于2%,法人股东不得与自然人股东关联,不得个人独资或含有外资成分(包括外商再投资),涉及融资担保性公司或国有资本对外投资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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