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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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瑞中安集团-全球法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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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331641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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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
- 陈小姐
- 所在地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厂房一层B座103
- 更新时间
- 2024-06-03 09:00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
注意事项
01
申请人按照要求对不规范或不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补正时,可以修正或删除。修正时仍应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但不得扩大商品或服务范围。
02
因商标图样不清或应填写商标说明而发回的补正,申请人应按商标局的要求补正,不得对商标图样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否则视为无效。
03
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修改后,应在相应空白处加盖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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