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双监管的情况下,很多人也在反问,在耕地上是否可建造养殖大棚呢?需要办理转用手续吗?其实就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不过从《土地管理法》上明确表示,如果是村集体的土地,可以在上面进行林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这样就意味着养殖自然是准许的。不过国家也明确规划了15.46亿亩的基本农田,在这些农田内是不能进行养殖的工作。
在早前的《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中,其中就已经明确强调,不能进行种地、养鱼、养殖等工作,牧原猪舍,这就意味着,大家在申请养殖的时候,一定要看看土地的性质是什么,属不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如果属于的话那就别考虑了。毕竟在其中从事这些活动,那就会导致农田的污染或者破坏,还会导致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减少,这自然是不被允许的。
工厂化养殖温室的标准设计,以适应不同气候地区和不同规模养殖的需要。其中,美国、日本、欧盟等地尤为突出,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较强,科学技术发达,所运用材料较为先进,其他与工厂化养殖相关的基础研究已有深入探索,因此在温室养殖综合条件上处于较高水平。
国外建造的养殖温室能够完全适合当地的气候条件与生产要求,温室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等一系列产品都是由专门厂商按照进行高度专业化生产,产品质量高、批量大、有规模有水平,牧原猪舍建设,完全适应市场需求,不断更技术,牧原猪舍造价,并且不断推出改进提高材料,同时拥有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配套设施和运行机制,可以保证使用于养殖温室的材料及设施达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使其不断降低产品成本,从而取得较益。
我国的工厂化养殖温室发展迅速,温室材料技术更新很快,但因缺乏必要的技术储备,建造温室所使用的材料产生了很多质量问题,即使某些诸如钢铁和塑料类的常规产品,也会出现耐腐蚀性能、工艺性能不稳定,粗糙、毛刺、接痕、有害元素等质量问题,使产品的使用效果大大降低。这些产品虽可以依靠低价格而拥有一些市场占有率,但产品的信誉很低,使用年限较短。
生产技术配套落后,缺乏完整配套的产品供使用者们选择
在材料生产和供应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控制,牧原猪舍厂家,相关产品的生产又形成了众多厂商一拥而上的态势,其中一种产品有众多厂家生产,而其他相关配套产品却乏人问津。这样做的结果,使得温室材料无法形成配套规模化生产,从而变相增加了材料的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