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务派遣 中力资源 劳务派遣招聘
- 供应商
- 中昊人力资源服务(镇江)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8651296999
- 联系人
- 韩发展
- 所在地
- 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33号四海家园127号门面房
- 更新时间
- 2020-07-02 10:13
拒绝垫付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费用。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派遣员工一旦出现事故,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务派遣已走过了萌芽过程,正在发展壮大,并日趋成熟,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全国有劳务派遣公司近3万家,派遣员工大约2700万人,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到5%。而据统计,南京劳务派遣,上海市2003年劳务派遣工占企业全部用工人数的28.3%,2006年上升至33.8%,2007年达38.3%,2008年初达39.7%,两三年仍呈上升趋势,2010年底上海市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有4.29万家,劳务派遣用工132.9万人,劳务派遣招聘,比2008年初分别增加67%和95.7%。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增长速度将不断加快,成长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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