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期不满12个月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佛山代理记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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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8007790
财税顾问
潘生
所在地
佛山市禅城区,广州市白云区,中山沙溪镇,江门蓬江区
更新时间
2024-05-22 09:00

详细介绍

      佛山代理记账公司,我企业是今年十月创立的一家纸型生产制造企业,创立时备案为所得税一般纳税人,今年第四季度销售总额为150万余元。受本次肺炎疫情危害,订单信息大幅度降低,今年一季度销售总额仅为七十万元。本次转备案现行政策颁布后,我企业想转备案为小规模纳税人,但经营期不满意12个月,可否转备案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转登记日前持续12月(以1月为1个缴税期)或是持续4个一季度(以1个一季度为1个缴税期)总计销售总额未超出500万余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此前,可挑选转备案为小规模纳税人。转备案此前经营期不满意12月或是4个一季度的,依照月(一季度)均值应纳税额销售总额估计落款要求的总计应纳税额销售总额。

你企业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隶属期应纳税额销售总额累计220万余元(=15070),依照均值应纳税额销售总额估计,年应纳税额销售总额为440万余元(=220/6*12),合乎转备案标准,能够申请办理转备案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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