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未再加工证明需要什么资料办理/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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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2-06-2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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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以办理台湾未再加工证明?
——我司专业代理公司可以全国代办各类原产地证书、台湾未再加工证明、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各国驻华大使馆加签、贸促会加签等。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要求提供什么资料?
1、原产地证书;(电子档扫描件即可)
2、装箱单;(电子档扫描件即可)
3、商业发票;(电子档扫描件即可)
4、声明。(有样本提供)
具体详情可来电或者添加qq、微信免费咨询。
台湾未再加工证明:
台湾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货物在国内生产,经台湾出口到国外,在台湾转运、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加工改造,用于证明应该出口货物符合自由贸易协定的直运规则;可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顺利清关。
未再加工证明申领条件:
申领《未再加工证明》的实体要件是,相关货物转运时应确保“未再加工”。国际分拨中心和国际拆拼,通常不仅仅是货物的重新包装,还包括贴标签、容器分装、测试等附加操作。根据相关fta的规定,上述物流操作不应超过fta所规定的“装卸、因运输原因分装或者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所必需处理”的范围。
在怎样的情况需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货物从一个自由贸易区成员国运输到该贸易区另一个成员国中途经过非该贸易区成员国地区、港口停靠转运等(未在当地有过任何加工的);要在不当地机构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不然货物到达目地港就不得享受自由贸易协定带来关税优惠的待遇。
《未再加工证明》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kong”中文: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是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后出现的,针对国际转运货物的证明文件,是由协定非成员方出具的证明货物转运期间“保持原状”;《未再加工证明》用于证明并确保物流链条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防止货物转运时非成方原产货物“搭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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