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头盔质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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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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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5-29 07:07

详细介绍

中国网财经10月31日讯质检总局今1日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韩云平表示,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三种产品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管理。


韩云平表示,自2017年11月1日起,已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为相关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自2017年11月1日起,各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

韩云平强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转ccc认证过渡期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自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对于2017年11月1日前已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出厂、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8年7月31日前,相关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继续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相关产品。自2018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进口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不得继续进口。”韩云平表示。

此外,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具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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