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力特蓄电池6-GFM-50 电力储能及简介
- 供应商
- 山东贺鸣盛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久力特蓄电池
- 型号
- 6-GFM-50
- 产地
- 广东
- 手机号
- 18366190202
- 经理
- 薛广贺
- 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17号523-18
- 更新时间
- 2024-08-22 18:27
产品性能:
放电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表1)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 (a) | 放电终止电压 (v/ 单体 ) |
(a) < 0.1c | 1.90 |
(a) < 0.2c | 1.80 |
0.2c < (a) < 0.5c | 1.70 |
0.5 < (a) < 1.0c | 1.60 |
1c < (a) < 2c | 1.50 |
3c < (a) | 1.30 |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zui大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ah.(25℃)。请参见表(2)。
(表2)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充电方法 | 充电时间 (h) | 周围温度 ( ℃ ) |
恒压充电 | 6-12 | 5 -35 |
恒流充电 |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zui大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重复的深放电
★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外界温度过高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过大的充电电流
★当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和容量的减少。
容量保持和储存
l自放电
(1)当一经充电之电池若经长期储存,则其容量将逐渐减少,并成为放电状态,此种现象称为自放电,且这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即使电池未使用过,也会因电池内部起化学及电化学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现将铅酸蓄电池的自行放电之情况分述如下:
a.化学因素不论是阳板(pbo2)还是阴板(pb)的活化物质,都需经分解或逐步与硫酸反应(电解液),而转变成较稳定之硫酸铅,这个过程也就是自行放电。
b.电化学因素由于不纯物质的存在,电池内部会形成局部电路或与两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力能电池电解质因杂质含量极低,因而自放电量非常小,这源于电池的超强保持特性。
(2)电池的自放电与储存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
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恢复。
常温下应三个月一次对电池进行补充电,(补充方法请参见表3)低温下电池可储存更长的时间,例如电池储存于15℃,无潮湿,干净及无阳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保持12个月以上。
储存温度 | 建议补充电间隔 | 补充电方式 |
低于 25 ℃( 77 ℉) | 每三个月 | 定电压充电 2.3v/cell 充 16 至 24 小时 |
25 ℃( 77 ℉) | ||
30oc | 尽量避免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