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地址办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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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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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商城路738号胜康廖氏大厦2509室
更新时间
2024-05-03 18:31

详细介绍

1: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喻艳荣:凡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经营业务的,均需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3出版物的批发与零售有什么区别?

喻艳荣: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可向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单位也可直接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出版物批发单位可以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5出版物批发单位可以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6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7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业务,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业务,应当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应当发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由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8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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