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屋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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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12-02 07:10
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办理过程: 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 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2 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3 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4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3.2.3 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有完备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得意见,并应经过审定。3.2.4 建筑结构的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2 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3 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4 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5 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6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7 所需要的配合工作;8 检测中的安全措施;9 检测中的环保措施。3.2.5 检测时应确保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3.2.6 检测的原始记录,应记录在专用记录纸上,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如有笔误,应进行杠改。当采用自动记录时,应符合有关要求。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及记录人员签字。3.2.7 现场取样的试件或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妥善保存。3.2.8 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补充检测。3.2.9 建筑结构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补因检测造成的结构或构件局部的损伤。修补后的结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3.2.10 建筑结构的检测数据计算分析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检测报告。
贵阳市房屋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新闻
一、学校幼儿园抗震检测鉴定方案
(一)鉴定内容
1、安全鉴定。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结构的安全隐患。
2、抗震鉴定。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鉴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3、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根据水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防洪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4、抗风能力验算。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台风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质量是否满足建筑物抗风压能力的要求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5、其他鉴定。是否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本公司承接以下全国业务范围:1、承担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的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2、承担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路、桥工程的病害诊治;结构安全性检测及安全性、耐久性评估与鉴定;已有建筑物的加固设计及增层改造。3、承担大型、复杂工程的现场工程监测与结构试验及高层建筑、高耸结构、特种结构的动力特性现场测试及数据分析工作。4、承担建筑物震后评估与地震损伤分析。5、承担酒店、宾馆、网吧等租赁经营场所的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6、承担学校建筑(包括挡土墙、护坡等)的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7、承担建筑物火灾后结构安全性评估及诊治。8、房屋加固及改造设计(包括加层和装修改造)。9、建筑工程设计及特种结构设计、复杂结构分析。
四、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专业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安全鉴定
①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②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③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④校舍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⑤校舍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⑥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