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口罩FZ/T73049标准包装要求
- 供应商
- 国瑞中安集团-合规化CRO机构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267220183
- 手机号
- 13267220183
- 项目经理
- 汪经理
- 所在地
- 深圳市光明区光源五路宝新科技园一期2#一层
- 更新时间
- 2024-11-19 07:0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口罩的规格、要求、试验、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针织面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口罩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口罩和劳动防护口罩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単)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信化学分析
gb/t 2912.1纺织品甲醛的測定 第1部分:沸离和水解的甲酸(水萃取法)
gb/t 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 -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纺织品耐汗溃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4856针棉织品包装
gb 5296.4消費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9994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 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01095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4要求
4.1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包括ph值、甲醛含量、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透气率等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表面疵点、缝制规定等项指标。
4.2分等规定
4.2.1质量等级仅分为合格品。
422肉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件评等,两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4.3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表1内在要求
项目 | 合格 | |
ph | 按gb18401 a类规定执行 | |
甲醛 (mg/kg) | ||
异味 | ||
可分解致癌芳香肢染料/(mg/kg) | ||
纤维含量/% | 按gb/t29862规定执行 | |
耐皂洗色牢度/级 | 变色 | 4 |
沾色 | 4 | |
耐水色牢度/级 | 变色 | 4 |
浩色 | 4 | |
耐唾液色牢度/级 | 交色 | 4 |
沾色 | 4 | |
耐庠擦色牢度/级 | 干摩 | 4 |
湿摩 | 3-4 | |
耐汗潰色牢度/级 | 变色 | 4 |
沾色 | 4 | |
透气率/(mm/s) > | 250 |
4.4外观质量要求
4.4.1表面疵点要求
表面疵点要求见表2。
表2表面疵点要求
序号 | 疵点名称 | 合格品 |
1 | 跳针 | 不允许 |
2 | 破洞、修葩、漏针、油污 | 不允许 |
3 | 色花、色流、沽色、修痕 | 轻微的允许 |
4 | 时 | 允许明显小花针3个 |
注1:表面魏点程度按gsb 16-25001针织物表面疵点彩色样照执行. 注2:疵点程度描述: 轻微:透过仔细辨认才可看到. 明显;不影响整体效果,疵点的存在. |
4.4.2缝制规定
4.4.2.1所有部位线迹松紧适宜,确保拉伸后不脱线、断线,不得漏缝・
4.4.2.2祥带縫制牢固,长度适
5试验
5.1内在质量检验
5.1.1试验准备与试验条件
所取的试样不得有影响试救的挺点.
5.1.2试验方法
5.1.2.1 ph值试验
按gb/t 7573規定执行.
5.1.2.2甲醛含量试验
按gb/t 2912.1规定执行.
5.1.2.3异味试验
按gb 18401规定执行.
5.1.2.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吩
按gb/t 17592规定执行.
5.1.2.5纤维含量试验
按gb/t 2910.fz/t01026.fz/t 01057、fz/t 01095规定执行,结合公定回潮率计算,公定冋潮 率按gb9994规定执行.
序号 | 部位 | 测量方法 |
1 | 口罩长 | 在口罩左右两边的1/2处水平横量 |
2 | 口罩宽 | 在口罩上下边的1/2处垂直测量 |
6判定规则
6.1抽样
6.1.1外观质量按批分品种、色别随机釆样1%〜3%,不少于20件.如批量少于20件,则全数检验.
6.1.2内在质量按批分品种、色别随机釆样10件,不足时可増加取样数zui。
6.2内在质量
内在质量按4.3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中,色牢度项目不符合则按色别 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按品种、色别、规格尺寸计算不符品等率.凡不符品等率在5%及以内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符品等率在5%以上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4复验
6.4.1任何一方对所检验的结果有异议时,均可要求复验。
6.4.2复验结果按6.2、6.3规定执行,判定以复验结果为准。
7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7.1产品使用说明按gb 5296.4规定执行.可不使用耐久性标签。
7.2产品包装按gb/t 4856规定。
7.3产品运输应防潮、防火、防污染.
7.4产品应放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并防蛀、防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