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学研究院出售执照中医药研究院转让
- 供应商
- 北京神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910617541
- 经理
- 黄梦云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黄厂西路1号A1栋二层20396
- 更新时间
- 2024-10-12 07:00
北京中医研究院转让,中医研究院转让,中医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
北京医学研究院转让,医学研究院转让,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
北京教育科技研究院转让,教育科技研究院转让,商学院转让价格
没错,我这有北京的医学研究院转让
是的,我这有北京的中医研究院转让
对的,我这有家教育科技研究院转让
研究院已经停办了,无法注册研究院了。
有不少客户还在咨询我怎么注册中医医学研究院,实际上,研究院早就不能注册了,现在只能是收购一家研究院了。
当然,今天说一下找我收购研究院的,我转让的研究院不是一家两家,是很多家。中医研究院,医学研究院,教育科技研究院,我都转让过。
有的客户是想注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实这样也可以的,目前我们还能办理。但是论名字这种研究院有限公司还是没有研究院叫的好听。
我转让的医学研究院,我转让的中医研究院,我转让的教育科技研究院,客户都不是固定的,有的是北京的,有的不是北京的,有的是在北京经营,有的不在北京经营,不在北京经营的可以在北京以外的城市开分院。
但是,从我手中收购研究院的客户,都是满意而归的。我们的方向就是为了解决客户难题,不让客户有任何后顾之忧。
北京的研究院真的不能注册了,研究院转让,咨询我。
转让北京中医研究院我们是专业的,转让北京医学研究院我们是认真的。
【事项描述】
税务机关根据已经办理税务登记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核定其领用普通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以及领用的方式。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 1份 | |
2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 |
3 | 发票专用章印模 | 首次核定时提供 | |
4 |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