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害性质不同,次氯酸钠,svhc可简单分为3类:cmr物质、pbt/vpvb物质以及其它有害物质,其中cmr物质是指对人类健康具有致ai、致突变以及生殖毒性的物质,例如硝基ben具有生殖毒性;pbt(vpvb)是指在环境中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以及毒性物质,例如十xiu联ben醚;其它有害物质是指有充足的科学依据证明,具有和cmr或pbt/vpvb物质类似危害的化学物质,例如内分泌干扰物。
有些svhc可能同时符合以上多条分类标准,例如大家熟悉的双酚a(bpa),次氯酸钠生产厂家,该物质被科学证明,对人类具有生殖毒性,同时也是内分泌干扰物,次氯酸钠批发,可影响婴幼儿的发育,已于2017年1月被正式列入svch清单中。
在分析两大国际公约蕞新修订的影响之前,先通过一张表简单介绍一下两大公约的基本情况。如表3所示,斯德哥摩尔公约的管制对象是指在环境长期存在,极易通过食物链蓄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的化学品,而鹿特丹公约则对某些特定化学品和农药提出了限制或禁用的要求。
斯德哥摩尔公约根据物质的性质不同,将物质分为三类,分别列入附件a~c中,并对每一类物质采取不同的管制要求,例如附件a中的化学品在通常情况下是禁止生产和使用的,但部分物质也有豁免,比如(hcbd)可用于建筑物中的发泡聚苯乙烯和挤塑聚苯乙烯中。
鹿特丹公约主要是针对附件iii中的化学物质在国际贸易时,要求在缔约国之间建立一种事先信息交换机制(pic)。出口国有义务采取适措施,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出口商遵守公约要求。进口国有9个月时间对此类化学品的进口许可做出不许进口、允许进口以及有限制条件的进口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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