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司法鉴定 安徽天正 司法鉴定机构
- 供应商
- 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 认证
- 手机号
- 18919690585
- 联系人
- 王朋
- 所在地
-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广场B座6栋
- 更新时间
- 2019-12-10 05:32
司法鉴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隐私和机1密回避问题
目前在司法鉴定中有严格的规定,司法鉴定收费,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对于一些隐私和机1密类的问题需要进行有效的回避。这些问题包括在职业活动中知悉的国1家机1密问题和知悉的商业机1密以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当鉴定人面临这些问题时是不能进行司法鉴定的。
二、当事人隐私保密问题
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需要进行必要的信息的保密工作。目前法律明文规定司法鉴定中对于委托人所鉴定的事项没有经过委托鉴定人的同意原则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与当前的鉴定事项有细微关联的信息。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1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1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司法鉴定机构,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1法1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第1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合肥司法鉴定,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2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1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第3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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