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度校核的基本原则
1原设计已明确提出所采用的强度设计标准的,立式储罐,按原标准进行强度校核;
2原设计没有注明所依据的强度设计标准或无强度计算的,原则上可根据用途或类型,按当时的有关标准进行校核。
3国外进口的或按国外技术规范设计的,立式储罐厂家,原则上仍按原设计规范进行强度校核。
4容器的材料牌号不明,可按该容器同类材料的zuidi强度标准值选取,对于壁温高于-20o低于200℃的一般容器,经检验确认材质能满足工况要求,可按a3(q235a)钢强度下限位进行核算。
5剩余壁厚按实测的zuixiao值(对4.7.2.4条中按平均厚度计)减去到下一个使用周期的两倍腐蚀量,立式储罐设计,作为强度校核的壁厚。
6强度校核压力,一般取容器实际zuigao工作压力;装有安全装置的,校核用压力不得小于其开启压力(或爆po片爆po压力);盛装液化气体的,强度校核压力,立式储罐报价,应取原设计压力。
7强度校核时的壁温,取实际zuigao壁温;低温压力容器,取常温值。
8 壳体直径按实测zuida值选取。
9强度校核时,应考虑附加载荷(温差应力、风载荷及地震载荷等)。
10焊缝系数应根据焊缝的实际结构形式和检验结果参照原设计规定选取。
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容器壁温超过规定值以及容器超负荷运行、经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b.容器主要受压元件或盛装易ran、易bao、有害、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的容器发现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c.容器所在岗位发生火灾或相邻设备发生事故已直接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d.容器过量充装危及安全时。
e.容器的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容器安全运行时。
f.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g.容器与相邻管道发生振动,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h.安全装置失灵,无法调整,危及安全运行。
i.发生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中不允许容器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
a、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25mm,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b、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c、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d、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e、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f、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g、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h、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i、搪玻璃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