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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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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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763237763
手机号
15763237763
联系人
潘健
所在地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义路中海奥龙观邸东区15号楼101室(注册地址)
更新时间
2020-11-02 09:51

详细介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用途】项目备案、向发改委或者国土局申请审批……


     【可行性报告编写单位】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写报告服务公司网址】:https://.com/

     【联系电话】

    【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国内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的机构之一。公司由潘健创办并运营,总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b座28层,办事处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智能制造小镇晶信阳光6楼。】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行业及地区风险评价;安全评价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咨询、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水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通航安全评估;企业信用评估;企业管理咨询;政府采购代理;招标代理;市政公共设施类别评估服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就是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对具体事项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在评估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性作用,组织评估活动,制定评估方案,选择评估方法,分析归纳总结得出评估结论,直接影响和决定评估结论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的部门、单位和组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既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权利的享有者,享有与稳定风险评估活动相关的一系列权利,也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的承担者,对评估过程中存在的评估不规范、不全面、不深人、不科学,造成决策失误,影响社会稳定的所有责任,都要由它承担,它是一个权利与责任的统一体。

   “第三方评估机构”是不是评估责任主体?现在,一些地方为全面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克服现行评估机制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都在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就出现了“第三方评估机构”是不是评估主体的问题。说不是评估主体,它又实实在在地参与评估工作;说是评估主体,它又与评估主体有本质的区别。

   一定意义上讲,“第三方评估机构”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原因是,它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权利渊源是相关部门、单位或组织的授权,它本身不直接享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权利,它是根据委托它并授予它权利的部门、单位或组织的委托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活动的;它本身也不直接承担评估事项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任,它也没有义务承担这一责任。即便由于评估工作的失误造成了社会治安秩序的不稳定或混乱等严重后果,首先承担责任的应该是授予它权利、委托它从事评估工作的部门、单位或组织。这里授予它权利、委托它从事评估工作的部门、单位或组织是该事项真正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当然,并不是说在评估工作中“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工作没有任何责任。“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根据委托对委托它从事评估工作的部门、单位或组织负责的,它承担责任的形式、程度和委托方承担责任的形式、程度是截然不同的;承担责任的依据也是不同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责任的依据是“委托合同”,委托方承担责任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职责任务。所以,“第三方评估机构”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但是,作为委托方,必须对评估报告真实性负责,对出现重大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从业资质。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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