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理北京基金会转让北京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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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财华商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3436482598
联系人
孙经理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6号楼605
更新时间
2019-11-22 09:25

详细介绍

新办理北京基金会转让北京公益基金会

 

成立条件及所需资料:

1. 需要: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3个理事,1个监事,1个秘书长

2. 需要:4个专职人员,提供从业简历、是否为京籍人员。

3. 产权证、房租协议或购房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为商用或办公)。

4. 理事长即法人、捐赠人即发起人(可以是多个)、届若发起基金会的自然人、必须是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或秘书长。

5. 确认发起人是谁(可以是个人或单位、不得个人同单位共同出资发起)。

6. 200万原始资金

7. 所有人员提供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2

8. .所有人填写近五年内无犯罪证明的承诺书

9. 理事会成员至少三名北京户籍

10. 业务范围

办理流程

1.现场约谈2.核名3.业务主管单位审批4.提交可行性报告5.核查地址6.网上提交初审材料7.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8.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验资报告9.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10.公示信息11.领取资质证书 

慈善基金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办基金会是在民政局审批、证书有效期5年、每年都需年检

  2、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

  3、基金会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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