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注销,注销个体户执照
- 供应商
- 申与城(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012874800
- 手机号
- 13012874800
- 马 老师
- 马德仪
- 所在地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1407-1408室
- 更新时间
- 2024-12-26 10:00
上海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注销,注销个体户执照
大家都知道,现在对于个体户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厉了。公司不经营了,是需要注销的,
那么,对于个体户,其实也是一样的,也是需要注销。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注销:
一、申请注销
简易注销准备材料经营者签署的:
①《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③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窗口现场办理
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
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
三、全流程网上登记
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
马德仪
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满足简易注销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在企业没有债权,债务的情况下进行;
四、如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①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②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③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④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⑥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