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城阳李沧办理中西医结合诊所的条件
- 供应商
- 青岛弘诺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5615727092
- 经理
- 王云力
- 所在地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江路598号办公615室(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19-08-23 17:14
青岛办理中西医结合诊所的条件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诊察床 诊察凳药柜
血压计 压舌板
高压灭菌设备 方盘
洗手盆 诊察桌
处置台 听诊器
诊槌 注射器
紫外线灯 纱布罐
往诊包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