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证代办 上海申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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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与城(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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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老师
马德仪
所在地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1407-1408室
更新时间
2024-05-25 07:36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 企业章程;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简历、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身份证;

4、 3名主要管理人元。

简称:广电证(三年有效期,每年1.1号至1.30号年检)

经营范围:涉及影视制作、发行、例如:小视频、微电影等。

审批部门:上海市文广局

流程:

公司基本材料准备------提交申请材料------文广局审核------许可证下发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周期

在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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