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如何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
- 供应商
- 深圳市天天运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认证
- 手机号
- 18165701912
- 联系人
- 黄革忠
- 所在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更新时间
- 2019-07-27 10:42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缴纳残保金?
当然是按照规定安排足够的残疾人就业就可以免交残保金。
此外残保金征收有优惠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
答:《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一)规定,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据此,自2017年4月1日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详情咨询韩先生: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