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说明: 根据欧盟RoHS指令(2011/65/EU)的明确规定,电池本身不属于RoHS指令的适用范围,而是受欧盟电池法规(EU)2023/1542管辖。
然而,电池作为手机的组成部分,在整机RoHS认证中通常作为关键元器件一并评估。手机整机属于RoHS2.0指令(2011/65/EU)管控范围内的第3类“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出口欧盟须完成RoHS合规评估。
因此,手机电池的RoHS合规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1)电池单独出口:不属于RoHS指令范围,需符合欧盟电池法规(EU)2023/1542,可提供“不使用声明”而非“RoHS符合性证明”。
(2)电池随手机整机出口:作为手机的关键部件,须在整机RoHS认证中一并评估,电池的有害物质含量须满足RoHS 2.0的限值要求。
目前有效版本为RoHS2.0(2011/65/EU)及其修订指令(EU)2015/863,管控10类有害物质。
(1)2011/65/EU:欧盟RoHS2.0指令,规定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
(2)EN IEC63000:欧盟RoHS指令协调标准,规定有害物质限制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3)IEC62321系列: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涵盖XRF快速筛查、ICP-MS定量分析、GC-MS有机物质检测等。
手机电池作为手机整机的关键部件,其10类有害物质限值如下:
(1)铅(Pb):1000 ppm(0.1%)
(2)汞(Hg):1000 ppm(0.1%)
(3)镉(Cd):100 ppm(0.01%)
(4)六价铬(Cr6+):1000 ppm(0.1%)
(5)多溴联苯(PBBs):1000 ppm(0.1%)
(6)多溴二苯醚(PBDEs):1000 ppm(0.1%)
(7)DEHP:1000 ppm(0.1%)
(8)BBP:1000 ppm(0.1%)
(9)DBP:1000 ppm(0.1%)
(10)DIBP:1000 ppm(0.1%)
检测对象包括电池正极片、负极片、电解液、外壳塑料、电路板等均质材料。
(1)基本申请资料:RoHS认证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
(2)技术文件:产品BOM清单、产品结构图/爆炸图、零部件材料清单、供应商材料声明、产品使用说明书(英文版)、产品照片。
(3)样品要求:按均质材料拆分后提供各材料样品(通常每种材料需30g),或提供1-2块完整电池由实验室自行拆分。
(4)UN38.3报告及IEC62133报告(如适用):电池类产品还需满足运输安全测试和安全认证。
(1)确认产品适用性:确认电池是单独出口还是随手机整机出口。单独出口的电池不属于RoHS指令范围,受欧盟电池法规管辖;随手机整机出口则须在整机认证中一并评估。
(2)选择检测机构:选择具备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
(3)提交申请与材料:向实验室提交RoHS认证申请及相关技术文件。
(4)样品拆分与送检:将电池按均质材料拆分(正极片、负极片、电解液、外壳塑料等)后送检。
(5)有害物质检测:实验室依据IEC62321系列标准进行10类物质检测。先用XRF快速筛查,对超标或存疑样品进行化学定量分析。
(6)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出具正式RoHS报告。
(7)编制技术文件:依据EN IEC 63000编制完整技术文件。
(8)签署DoC:制造商签署符合性声明。
(9)加贴CE标志(手机整机适用):完成全部CE指令合规评估后加贴CE标志。
(10)文件留存:技术文件保存至少10年。
整体周期:常规情况下,手机电池RoHS检测从样品送检到取得报告约需5-10个工作日。
CE认证,FCC认证,SABER认证,PSE认证,CB认证
电子产品电子仪器的销售,国内贸易,检测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电子、电器产品的测试与技术咨询,电磁兼容的技术测试与技术咨询。
深圳市奥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OCE)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委员会认可,编号:CNASL12170,立足于深圳,面向国际贸易市场,是一家主要从事安规(Safety)和EMC测试认证和代理的专业服务机构。AOCE为标准化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得到欧、美、亚各大认证机构授权。为商用及信息技术类产品、音视频类产品、灯具类产等产品,专业提供了UL、GS、CE、SONCAP、SAA、ETL、FCC、RoHS、TELEC、SASO.RE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