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函调服务

供应商
深圳市鑫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0755-86100806
手机号
13923773316
经理
刘红玲
所在地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沙河东路国际市长交流中心1609-1611室
更新时间
2021-03-29 08:00

详细介绍

退税函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到目前为止,仍然采用函调的方式,来对该笔出口退税业务的真实性稽核,还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一般外贸企业出口每一批次货物,尤其是初次收到采购发票的企业,都会逐一发函进行函调,具体做法是:由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时,当地主管退税部门函调(原来都是纸质函调,通过邮寄,现在一般都用电子形式的,分地区要求也不同)到你的供货方的主管国税局,通过供货方国税局对供货企业实地调查,查看是不是业务真实,是否如实做了销售及交税等,然后再将信息反馈给发函方税务局,完成此次货物的函调手续。
  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1号)提出函调要求,向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发函调查。
  (1)出口业务涉及国家税务总局预警信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预警出口企业、国家税务总局预警供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预警出口商品等。
  (2)税务系统内部提供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线索的。
  (3)税务系统以外部门提供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线索的。
  (4)出口企业及供货企业均属关注企业,且出口关注商品的。
  (5)关注企业首次出口关注商品的。
  (6)出口企业首次从关注企业购进关注商品出口的。
  (7)有下列情形,且出口企业盖有公章的书面理由不充分的:
  a出口货物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的。
  b出口关注商品,且关注商品出口数量月度增幅超过20%或出口单价与上次申报相比超过10%。
  c出口关注商品,且关注商品进货单价与上次申报相比超过10%。
  d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经分析异常的。

有需要请联系:深圳鑫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微信:   0755-86100806,

联系人:刘会计师    网址:https://www.xccw.cn  

(业务qq不闲聊、加入请注明业务咨询) 


出口退税函调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优质商家推荐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