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安全法》修订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大幅降低了合规门槛。本文将系统梳理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的适用情形、申办条件、材料清单及具体操作流程。
应当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的情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不涉及散装食品销售或现场制售活动。
需要注意: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普通预包装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以下情形无需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
小规模食品经营者(小食杂店) :经营场所≤60㎡、实体门店零售、非连锁方式经营的,应办理小食杂店备案卡,不适用预包装食品备案;
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无需另行备案;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仅销售蔬菜、水果、鲜肉等食用农产品的,无需任何食品资质。
已备案后经营项目变更的注意事项:已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经营者,若准备销售散装食品或从事食品制售活动,应当注销备案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备案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主体资格条件:已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经营条件要求:具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场所、设备设施等)。
特别提示:
备案实行“多证合一”管理,可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并办理;
备案信息填报完毕后,获得以YB开头的唯一备案编号。
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商标注册,各类许可办理,等企业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财税信息咨询(期货、证券等投资理财咨询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代办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申请手续;代办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知识产权代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网站建设,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广告设计;品牌形象设计;电信业务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工商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税务异常处理、公司注销,商标注册。各类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二类三类医疗经营许可、互联网药品服务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ICP许可证、进出口权、等一站式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