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理注册公司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
- 供应商
- 上海聚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元每1
- 品牌
- 上海聚儒
- 关键词
- 上海代理注册公司
- 产地
- 上海
- 联系电话
- 021-68881812
- 手机号
- 13052307182
- 联系人
- 王先生
- 所在地
- 上海市金山区干巷镇红光路4200-4201号1945室
- 更新时间
- 2018-05-23 14:01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经济中出现了很多创投企业,在上海更是如此,这不随着地方性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上海地区也为诸多企业用户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来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其中创投企业更是如此,下面聚儒(上海代理注册公司)小编就和大家详细的聊聊上海地区都提供了哪些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
公司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抵扣。
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结转抵扣;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在试点地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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