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公正|广州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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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金未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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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
- ¥10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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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专员
- 朱小姐
- 所在地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世港一街11号303房(仅限办公用途、临时经营场所有效期至2016年8月12日)
- 更新时间
- 2017-11-01 14:50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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