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保代理之住房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ti取条件
- 供应商
- 江西海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元每个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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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791-86690028
- 手机号
- 13320015023
- 网络部
- 凌经理
- 所在地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8号高新物业综合楼101室
- 更新时间
- 2017-10-12 15:18
江西社保代理之住房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ti取条件
一、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dai款
可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ti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自建农房
可在三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ti取手续。
江西社保代理之住房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ti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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