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龙岩 福州 漳州 泉州 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要求和条件是_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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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 更新时间
- 2026-05-28 09:42
一、申请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方法/步骤2:
三、审批登记
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一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两年。
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仍须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若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则无须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方法/步骤3:
申 请 书
厦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我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xx年xx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金XXX万元,现办公场所位于思明区XXXXXX号XX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把你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内容搬上去)。
我公司从200X年开始XXX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任何不良记录。现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准备整合制作XXX开办XXXX电视节目,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XXXX有限公司
200X年X月XX日
工商注册、代理记账,资质许可证办理、ISO认证、商标专利申请,高新政府项目申报
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提供税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报关业务;企业登记代理;供应链管理;从事企业购并、投资、资产管理、产权转让的中介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受托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服务。
中立广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隶属于鑫鼎汇投资集团,座落于美丽的鹭岛----厦门,专业致力于打造福建省一站式企业服务中心,集团注册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服务范围覆盖全福建省,并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和龙岩等地区设有9家全资子公司:厦门市财税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厦门财税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省鑫鼎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财税达(厦门)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财税达(泉州)财税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财税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