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荷兰(比荷卢)商标允许转让给多个共有人,并可在注册簿上登记共有状态。
荷兰商标属于比荷卢(Benelux)商标,受《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BCIP)统一管辖。
BCIP 虽未明文禁止共有,但实务与登记规则均认可多主体共有,BOIP 注册簿可记载多名共有人。
转让需书面协议,并覆盖全比荷卢领土(不可仅转让荷兰部分)。
转让协议
转让方与全部受让共有人共同签署;明确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注明份额)。
内容含:商标号、图样、商品 / 服务、转让日期、全体当事人信息与签字。
提交登记(BOIP)
材料:转让协议正本 / 摘录、双方身份证明、共有人信息清单。
费用:2024 年单商标转让 **€56**,多商标递减。
效力:登记后对抗第三人;未登记仅约束签约方。
共有规则(建议约定)
处分权:转让、许可、质押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使用权:共同 / 分别使用方式、地域、期限。
收益与费用:许可费、转让费分配;续展、维权费用分担。
❌ 不能只转让荷兰部分:比荷卢商标整体转让,不可拆分国别。
❌ 口头转让有效:必须书面,否则无效。
❌ 共有无需登记:登记是对抗第三人的必要条件。
荷兰(比荷卢)商标可合法转让给多个共有人,按上述流程办理即可。建议同步签署共有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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