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鲜为人知的事
- 供应商
- 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企业认证VIP会员
- 报价
- 请来电询价
- 联系电话
- 0755-23070824
- 手机号
- 15112406503
- 邮箱
- 1403047782@qq.com
- IPR
- 文阶银
- 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后瑞第二工业区12栋A205(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6-05-30 08:00
1、使用在先原则
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该商标在美国的实际使用情况。即使还没有在美国注册商标,但如果该商标在美国本土已经使用了很久,那么实际使用商标的一方可能会优先于意向使用的一方。
2、强调商标使用
在申请时、申请后第5-6年以及商标续展时,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商标的使用声明或使用证据。
3、商标申请基础
(1)基于实际使用需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
(2)意向使用在下发核准通知书后,申请人有6个月时间准备使用证据,否则需在六个月内申请延期(可延期5次)。
(3)基于马德里申请指定美国的申请,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但需在注册之日起第5-6年、第9-10年分别提交使用宣誓及使用证据。
4、区分主簿和副簿
(1)主簿注册的商标需具有显著性,能获得较多优势,例如注册证可作为商标使用的表面证据、可宣示商标专用权、可在美国海关备案等。
(2)副簿注册适用于在注册时不具显著特征但有一定区分作用的标志,其优势包括可标注注册标志、可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等。
注意:副簿注册不能转为主簿注册,若商标通过大量使用获得显著性后,可重新申请在主簿注册。
5、使用证据的重要性
申请商标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使用证据非常关键;使用证据务必遵循真实性原则,不能 P 图或伪造,否则可能导致商标被驳回、撤销,或影响其他商标申请。
6、联邦和州两级注册
商标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美国联邦注册商标,或者在业务发生州申请注册;但各州商标局无权接受外国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外国人士仍需向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申请。
商标,专利,版权,VAT注册
一般经营项目是:商标、版权、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代理及咨询;法律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涉及审批事项的,须获得有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致力于全球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专利注册、知识产权侵权维权和管理监控。旗下业务范围有:●国内外商标查询、注册、转让、变更、续展;●国内外专利申请、检索、转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版权登记、亚马逊品牌备案、海关备案;●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美国、香港、深圳公司注册、欧盟和中东 vat 申报等。捷胤知识产权自成立以...